2013, 30(5):116-122.
摘要:2012年初,刑事诉讼法经历了全面修订,其中刑事简易程序发生了重要变革。随着此次修订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典,引发了法律人对简易程序价值定位的再思考,公平和效率这对永恒的矛盾体在简易程序的修订下再次引发关注。在当前功利主义者追逐“繁简分流、简者愈简”的形势下,被告人权利保障这一刑事诉讼的第一要旨往往被人所忽略,在简易程序中尤甚。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合理辩解权、程序利用收益权以及及时获判权应当成为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最低保障范围,而《刑诉法修正案》对简易程序的改革可谓喜忧参半。
2009, 26(3):101-104.
摘要: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再审事由做了很大的修改,但还是存在不足。对于再审事由,应在坚持它的非正常救济程序功能和补充性原则的基础上,取消再审的实质性事由和兜底条款,补充限定再审的次数、当事人权利用尽和增设前置程序的规定,完善再审程序,实现我国的法律程序正义。
2004, 21(5).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修改应该体现维护宪法稳定和实现宪法与时俱进的有机统一.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的修改,凝聚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体现了时代精神,适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