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在范围、实质及定义方法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错误或缺陷,这是与《准则》作为我国财务会计的概念结构及基本规范的地位是不相称的。本文参考国际会计惯例,对上述问题加以评述,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