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
DOI: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基金项目:


Research into the anti-subsidy rule of WTO——China''''s countermeasures for anti -subsidy investigation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资源附件
    摘要:

    票据伪造人是伪造票据的实际行为人。伪造人伪造签章的行为在主观上应是出于故意,且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伪造人因其并未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一般认为,伪造人不享有任何票据权利,也不承担任何票据义务。但是,肯定伪造人应负担票据义务、承担票据上责任的观点逐渐成为有力的主张,主要有伪造人行为说和类推适用说两种学说。伪造人是票据伪造法律关系的最终义务人,应承担由伪造行为导致的全部不利后果。伪造人可能承担的票据外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
  • 最后修改日期:
  • 录用日期:
  • 在线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