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语言艺术各类别的统称,按照文学体裁“四分法”的分类方式,诗是与小说、散文和戏剧文学并列的一种文体,然而这一“并列”并非是平等的,诗的性质可以说是一切文学乃至艺术的精神蕴含.文学的诗性在于它是对语言实用目的的超越,是审美的超越而非本体性的超越.中国文论中的意境与西方文论中的典型都鲜明地体现了文学诗性的特征.除此,由于“语言转向”和“读”的文化向“看”的文化的更高层次的回归,设定与参与也就成为审美超越的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