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费诉讼悖论的排除——双重标准和矛盾的避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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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半费诉讼悖论,给出避免方案。在是非分明的设定下采用简明的形式符号给出明确的结论,即协议的规定和审判的决定这两条标准互相矛盾;无论胜诉或败诉老师认为都要付费而学生认为都不付费,它们都是将矛盾的两条标准予以合取的谬论。老师的诉求改为:学生在收到诉状当天,根据协议付清余下半费;法官则可判决为:协议有效,但老师诉求的付费期限不合法予以驳回。学生再也无法狡辩,必须付费。并进一步指出排除、避免和预防悖论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指出时限是一切现实的规则、协议和法律条文中的要素,必须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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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半费诉讼悖论的排除——双重标准和矛盾的避免预防[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8):
.[J]. Journal of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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