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利益因其概念的不确定性,极易被滥用,成为侵蚀个人利益的借口。经济法以社会本位为价值取向,以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为其存在的基础。经济法对市场干预的依据、保护的内容、救济的对象、协调的界限等都要建立在明确界定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基础之上。
.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法[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7): .[J]. Journal of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