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子课题之九“社会保障与社会成员公平参与社会经济利益分享法律机制研究”(05ZD029)阶段性成果
针对我国现行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对于住房这一具有保障性的公共物品,不能完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其资源配置和有效供给的观点。认为政府有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供给体系,当市场不能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时,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
张艳.住房保障的制度重构[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1): .[J]. Journal of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