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31(2):54-60.
摘要:“十四五”时期是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的内涵,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新型城镇化要实现高质量的城市更新,把县城打造为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妥善解决城市收缩问题,并着重落实“人地财”的挂钩。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要着力建设成渝现代化高效特色农业带,不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并将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全国示范。
2020, 30(1):50-63.
摘要:新时代的新型城镇化对农民工市民化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农民工与城镇职工高质量的经济同化是其社会融合和心理融合的物质基础。利用CLDS2014和CLDS2016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人力资本较低、迁移时间较长、社会资本较多的农民工自我雇佣的可能性较大;自雇农民工相比受雇农民工具有明显的经济优势,较容易实现与城镇职工(平均水平)的经济同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力量;同时,由于职业间的收入差距大于户籍间的收入差距,促进农民工由受雇到自雇的职业转换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从高质量经济同化看:自雇农民工不但初始收入低于自雇城镇职工,且收入增速相对较慢,与自雇城镇职工的收入差距扩大,难以实现高质量经济同化;而受雇农民工的初始收入虽然也低于受雇城镇职工,但收入增速相对较快,与受雇城镇职工的收入差距缩小,具有经济同化的趋势。自雇农民工难以实现高质量经济同化,原因在于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社会资本质量不高以及城镇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等导致其大多从事被动的生存型创业。为此,公共政策应通过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和社会资本质量以及完善劳动力市场体制机制等,鼓励农民工积极自主地进行机会型创业,并对自雇农民工和受雇农民工实行差别化的市民化促进政策。
2018, 28(1):29-37.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根本性超越,精准扶贫是对传统扶贫的根本性超越,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新型城镇化具有以就地就近城镇化为主要模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四化同步发展”为理念支撑、以“绿色发展”为价值追求等特征,应以新型城镇化推进精准扶贫。具体来说,就是要积极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有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要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充分发挥农民在精准扶贫中的主体地位;要充分发挥“四化同步发展”的动力作用,全力提升精准扶贫绩效;要坚持“绿色发展”的价值追求,积极推进绿色扶贫。
2018, 28(4):35-44.
摘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退出是农民农村退出的关键。对云南省9个县(区)调研资料的分析表明:农户的政策认同会显著增强其退地意愿;非农化能力对农户退地意愿具有门槛效应,非农化能力处于中间水平时与退地意愿显著正相关,但较低或较高时对退地意愿无显著影响;承包地与宅基地的功能分异使农户“两地”退出意愿存在差异,宅基地退出意愿弱于承包地退出意愿;农户更愿意选择低风险和收益稳定持续的退地方式,承包地退出偏好“货币化补偿”方式,而宅基地退出偏好“实物置换”方式。应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农户的政策认同度;要警惕非农化边界效应陷阱,厘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要构建和完善一种分期、稳定、持续的退地补偿机制,并基于承包地与宅基地的功能分异因“地”施政。
2017, 27(3):8-13.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农村居民和家庭的意愿直接决定着城镇化进程。采用对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住户调查资料,分析农村家庭生产要素配置状况对其城镇化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能进行规模经营、机械化生产、获取金融信贷的擅长经营农地的农户不愿意迁移入城,更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而没有上述农业经营优势,又具有非农技能的年轻人更愿意进城落户。农户是否愿意城市化,取决于哪一种选择更能提高其资源配置效率和家庭收入,可以通过整合配置农村生产要素达到合理引导农户城镇化意愿的目标。应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流转,促进规模化、机械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拓展农村家庭资本来源渠道,提高农村居民综合素质,保障迁徙家庭权益,在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同时保障农业基础的稳定。
2017, 27(1):18-29.
摘要: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为政策基调的“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快速推进中国城镇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由于利益分配矛盾凸显而带来相应的社会风险和社会矛盾,进而引发了一些群体性冲突。“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土地管理法》与《宪法》及《物权法》之间的衔接矛盾以及土地征收政策效果与城镇化目标之间的政策悖论,在运行机制上则体现为政府(开发商)与农民之间只有“自上而下”的单向对话机制以及对土地征收“行政强制”的约束和监管不足。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家有经济能力对土地征收实施更高水平的社会赔偿,土地征收模式应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理论指导下向以“保护被征地农民长远发展权益”为目标的“保护式”土地征收模式转型升级。“保护式”土地征收模式的建构,关键在于利益分配的公正和对话机制的公平,需要修订征地补偿政策,构建多元化的土地征收社会赔偿政策体系,并建立和完善“公示—反馈—公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及“农民—政府—开发商”合作的平等协商机制。
2015, 25(2):1-9.
摘要: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协调发展是城乡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在构建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四川省21个市州2007—2012年相关数据,运用“协调度-协调发展度模型”和灰色系统模型GM(1,N),对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的协调性进行评价,并揭示其内在驱动力,结果表明:四川省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的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处于不断提高的过程中,21个市州工业化发展对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协调发展均起着促进作用,但经济发展水平极高和极低市州的城镇化发展对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协调发展具有制约作用。因此,应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发展,制定差别化的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政策,全面深化制度改革,形成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协调发展的良性机制。
2015, 25(4):11-20.
摘要:城镇化是实现减贫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城镇化缓慢起步阶段,城镇化进程几乎停滞,对减贫的效力不大,并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初期,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有力推动了减贫事业的发展,但城乡差距也被拉大;2013年以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扶贫开发、由“减贫”向“脱贫”转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经济新常态下,应坚持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扶贫开发,尤其应重视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城镇化的减贫效应;要建立和完善以新型城镇化推进减贫事业的政策支撑体系,并着力推进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小城镇建设。
2015, 25(3):16-23.DOI: 10.3969/j.issn.1674-8131.2015.03.003
摘要:推进城镇化是增加我国农村消费需求,扩大内需的重要突破口。采用2002—2012年我国省际面板数据考察城镇化、农村人口结构、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结果表明: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存在地区差异,东部地区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作用大于西部地区;城镇化对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单一门槛效应,门槛估计值为0.589,在城镇化水平高(大于0.589)的地区,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更大,但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区的城镇化水平还未达到门槛值。应进一步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尤其是中西部次发达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充分发挥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
2015, 25(1):23-41.
摘要:2014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多次提出过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区域战略和措施,但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入展开,并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献计献策,2014年11月29日,由中国区域经济学会、重庆工商大学主办的“长江经济带高峰论坛”在重庆举办,来自北京、天津、上海等12个省市30多名领导、专家共同出席研讨长江经济带建设与发展。本刊将本次论坛上20位专家所作主旨演讲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