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35(3):47-61.
摘要:作为支持绿色发展的重要财政政策工具,绿色财政支出通过资金支持效应和政策导向效应推进城市绿色转型,能够显著提升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采用2010—2021年我国259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通过Super-SBM模型测度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分析表明:绿色财政支出显著提升了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绿色技术创新和公众环境关注度发挥了中介作用,财政压力、创业活跃度、环境规制则产生了调节作用,即绿色财政支出可以通过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和提高公众环境关注度来提升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财政压力减小、创业活跃度提高、环境规制增强会强化绿色财政支出对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的提升作用。异质性分析发现,绿色财政支出对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的提升作用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及非资源型城市显著,而在西部地区和资源型城市不显著。因此,应改善财政状况,提高绿色财政支出强度、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公众环境关注度和创业活跃度,激励创业发展,加强环境规制,持续提升土地绿色利用效率。
2025(1):51-64.
摘要:低碳城市试点在挤出高碳领域外资的同时也会促进低碳领域的外资流入,从而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结构。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城市试点对高碳领域外商直接投资的抑制效应减弱,而对低碳领域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效应增强。采用2005—2021年264个城市的面板数据分析发现:低碳城市试点显著抑制了试点城市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增长,并通过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的路径对外资流入产生了抑制作用;低碳城市试点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表现为不显著、显著抑制、显著促进;低碳城市试点对经济规模较小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外商直接投资的抑制作用更显著;第一、二、三批低碳城市试点的外商直接投资效应分别为显著抑制、影响不显著、显著促进,表明随着低碳化转型的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由抑制转为促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强化了低碳城市试点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抑制作用。因此,应加强环境规制,优化投资环境,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并加快数字化转型,在推动经济低碳化转型的同时提升外商直接投资结构。
2025, 35(2):52-67.
摘要:企业绿色转型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并兼具高风险性和高正外部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融资约束和委托代理冲突等内部阻碍,同时还面临较强的外部监督和激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和委托代理问题,强化外部市场的监督与激励机制,从而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准自然实验,采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2009—2022年的数据研究发现: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显著促进了企业绿色转型水平提升,并负向影响企业的FC指数和经营费用率、正向影响公众的环境词条日均搜索量,表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通过缓解融资约束、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众环境关注度等渠道促进企业绿色转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绿色转型的促进作用在非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污染行业企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企业、环境规制强度较弱地区企业中更显著。因此,应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环境规制等正式制度,充分释放社会信用的价值红利,有效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2024, 34(2):94-109.
摘要:农业机械化会产生经济增长效应和环境污染效应,进而导致农机购置补贴带来的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增长慢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增长。采用2008—2021年31个省份数据的分析发现:农机购置补贴提高了农业总产值和碳排放量并降低了碳排放强度(经济增长效应大于环境污染效应),从而显著促进了农业GTFP提升,但该正向影响小于农机购置补贴对农业TFP的正向影响;农机购置补贴主要通过技术进步渠道促进农业GTFP和农业TFP提升(技术效率改善渠道的作用不显著),且对农业绿色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小于对农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在农村人力资本水平较高地区、平原面积占比较高地区和环境规制较强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对农业GTFP和农业TFP的提升作用更为显著,且在环境规制较强地区对农业GTFP的提升作用大于对农业TFP的提升作用。因此,应增强支农政策的绿色偏向,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和环境规制强度,并通过完善配套政策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农业技术效率,进而实现更快的农业GTFP增长。
2023, 33(5):80-94.
摘要:地区间的市场分割不利于降低环境污染物排放,消除市场壁垒、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是提高环境治理绩效的重要路径之一。以长江经济带101个城市2015—2020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价格法测算样本城市与区域内其他城市的市场一体化程度,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衡量样本城市的空气质量,分析发现:区域市场一体化有利于减少城市的空气污染物排放,从而改善空气质量;区域市场一体化可以通过扩大市场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等路径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和环境治理压力加大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而且能够强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对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作用;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效应以及环境规制强度和环境治理压力的调节效应,在下游地区比上游和中游地区更强。因此,应健全区域协作机制,破除地区间市场壁垒,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并建立完善绿色政绩考核体系,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充分发挥市场一体化与环境治理的协同作用。
2021, 31(6):1-17.
摘要:地方政府投资既是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也会通过改变公共服务供给的结构和分布来影响资源的流动与配置。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的高速增长阶段,地方政府在“GDP增长竞争”中有过度投资的倾向,并偏向于实现短期内更快的经济增长而忽视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同时,在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增长极的培育过程中,地方政府投资会加剧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并可能通过“虹吸效应”促使资源在大城市、发达地区及重点领域过度聚集,进而加剧地区资源错配。在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地方政府投资转向适度,并注重效率提升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有利于减轻资源错配。采用2007—2019年中国29个样本地区数据的分析表明:总体上看,地方政府投资强度(人均地方政府投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区资源错配,且地区经济对国有企业的依赖度越高,该负面影响越大;当环境规制强度过低和过高时地方政府投资强度增加都会加剧资源错配,而在适度的环境规制强度下地方政府投资强度增加可以减轻资源错配,表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经济转型有利于地方政府投资对资源错配的改善,但跨越发展阶段的过激转型政策也不利于资源配置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资源配置过度时地方政府投资强度增加会加剧资源错配,而在资源配置不足时会减轻资源错配;在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地方政府投资强度增加会加剧资源错配,而在中部地区会减轻资源错配。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资源流动和配置效率;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能力;适度提高环境规制强度,促进地区资源配置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 30(4):24-36.
摘要:产业政策可以从供给侧影响企业的投资和产品生产,也可以从需求侧影响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行为,两者都能促进或抑制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并对市场结构产生影响。供给侧产业政策和需求侧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一方面由于作用路径和方式不同而具有异质性,另一方面由于是同向的(都是促进或抑制)而具有协同性,且对于不同的产业这种异质性和协同性可能存在差异。基于环保产业的政策敏感性,以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作为供给侧产业政策因子,以环境规制作为需求侧产业政策因子,采用2007—2017年中国环保产业的相关数据进行系统动力学模拟,结果表明: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由于是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生产行为而可以在短期内快速提升环保产业的产出增长和市场集中度,但政策强度效应递减趋势明显(政策耐受效应);环境规制由于是通过增加需求促进产业发展而需要在一段时间后才能产生明显的产出增长促进效应,但规制强度的加大不会带来政策效应的减弱;同时实施税收优惠、金融扶持和环境规制具有比仅实施单项政策更优的政策效应,对产出增长的促进更大,并能中和产出对供给侧产业政策的耐受效应,熨平税收优惠带来的市场集中度较大波动。因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不能忽视对需求侧政策的使用和优化,应充分利用供给侧和需求侧产业政策的异质性和协同性对产业发展进行全方位的调控,并注意各项政策的适度性与匹配性,以寻求和实现最优政策组合。
2020, 30(6):84-100.
摘要:环境规制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对经济主体的污染物排放行为进行约束,其中正式环境规制体现了政府保护环境的主动性,非正式环境规制则反映了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正式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具有目标一致性,但规制主体和规制手段不同,因而其污染物减排效应既具有协同性,也具有异质性;同时,由于经济发展阶段、地区产业结构、居民收入水平等规制环境的不同以及规制实施时间的不同,正式和非正式环境规制的污染物减排效应表现出显著的时空异质性。采用2007—2017年新疆14个地州市相关数据的分析表明:从整体上看,正式环境规制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应,非正式环境规制虽然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不显著,但可以强化正式环境规制的碳减排效应;从时间异质性来看,正式环境规制的碳减排效应及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协同效应在2012—2017年强于2007—2011年;从空间异质性来看,正式环境规制在北疆地区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应,而在南疆地区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不显著。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在新疆地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正式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均从与碳排放强度正相关转变为负相关,且正式环境规制的这种转变先于非正式环境规制。总体来看,在碳减排过程中,正式环境规制的作用强于非正式环境规制并先于非正式环境规制发生作用,在污染物排放较多的地区环境规制的碳减排效应更强。因此,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提高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增强正式环境规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后发地区还应提高对转入产业的环境规制强度;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和素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增强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以有效发挥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碳减排效应及其与正式环境规制的协同效应。
2020, 30(1):100-110.
摘要:环境规制影响劳动力就业的路径和作用机制较为复杂,实践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和区域异质性。基于2003—2017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构建以产业结构为门槛变量的面板门槛模型,分析表明:环境规制对中国劳动力就业存在非线性影响;从整体来看存在双门槛效应,当产业结构水平跨越第二门槛值后,环境规制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由负转正;从区域比较来看,目前大多数沿海省份产业结构水平已经跨越门槛值,增强环境规制对劳动力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大多数内陆省份产业结构水平尚未跨越门槛值,增强环境规制会对当地劳动力就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以发展和前瞻的眼光来看待环境规制,防范和减少环境规制的就业风险;根据不同地区产业结构水平精准施政,合理引导环境规制下的劳动力再配置;积极施政引导劳动力技能提升和劳动力空间流动,实现环境规制在环保和就业方面的“双重红利”。
2019, 29(5):101-113.
摘要:中国高质量发展面临环境和就业双重压力,有必要深入研究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基于中国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法估计碳排放权交易对受规制企业劳动力需求的影响及其可能路径,分析表明:碳排放权交易显著减少了工业碳的排放量,并对企业劳动力需求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促进生产规模扩大是碳排放权交易正向影响企业劳动力需求的有效路径之一。排污权交易可以实现环境和就业的“双重红利”。因此,政府应积极推进市场型环境规制的实施和推广,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型环境规制的有效执行实现“改善环境”和“促进就业”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