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第6期文章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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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智化、数字治理与经济转型升级
    • QFII持股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制研究——影响路径、企业异质性与提质补短效应

      2022, 32(6):1-19.

      摘要 (374) HTML (0) PDF 1.90 M (524) 评论 (0) 收藏

      摘要: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转型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QFII制度的引入则使QFII持股成为影响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现有文献对QFII持股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研究不足,尤其缺乏相关经验证据。本文认为,QFII持股能够提升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意识,为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长期的资金投入,并通过改善投融资行为、优化信息状况、推动技术进步等路径来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采用2007—2020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据的分析发现:(1)QFII持股比例的提高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提升;(2)QFII持股可以通过缓解融资约束、降低财务费用和金融杠杆、提高分析师关注度和媒体正面报道数量、增加研发投入来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3)QFII持股对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比国有企业更为显著,对高科技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比非高科技企业更为显著,对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依次递减;(4)QFII持股可以促进企业发展质量提升(提高投资价值和主业业绩),数字化转型也可以促进企业发展质量提升(提高投资价值和投资效率),而且QFII持股可以改善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发展质量的影响(强化正面的投资价值和投资效率提升效应,弱化负面的主业业绩降低效应),因而QFII持股下的数字化转型具有显著的提质效应;(5)在创新创业VC/PE投资和外来投资活跃度较低的地区,QFII持股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较大,表明在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QFII持股具有弥补资本市场投资活跃度不足的“补短板”效应。相比现有文献,本文主要进行了如下拓展和深化:一是考察了QFII持股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及其路径和异质性,二是提供了QFII持股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验证据,三是进一步探讨了QFII持股下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发展的提质效应和QFII制度对资本市场的补短效应。本文的研究有助于理解QFII持股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进而深入认识QFII持股制度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以利于政府部门和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

    • 数字金融发展对新创企业成长的影响——融资约束和研发投入的链式中介效应与异质性分析

      2022, 32(6):20-36.

      摘要 (534) HTML (0) PDF 1.18 M (778) 评论 (0) 收藏

      摘要:新创企业在资源获取和配置方面存在相对弱势,尤其是传统金融排斥带来的融资约束不利于其持续成长。具有普惠性和精准性的数字金融则可以为新创企业提供更多更低成本的金融服务,进而促进其成长。然而,现有文献关于数字金融发展影响新创企业成长的专门研究较为缺乏,更缺少相关经验证据。本文认为,数字金融发展能够为新创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提升其金融资源获取和配置能力,从而促进新创企业成长。以2012—2020年中小板和创业板新创企业为样本的分析显示:(1)城市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提高对新创企业成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融资约束的部分中介效应和“融资约束—研发投入”的链式中介效应显著,表明数字金融发展能够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促进新创企业成长,并存在“数字金融发展→缓解新创企业融资约束→增加新创企业研发投入→促进新创企业成长”的传导路径;(2)城市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提高对新创企业成长的正向影响,在东部地区和数字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显著,而在中西部地区和数字化水平较低的地区不显著,表明地区市场规模、市场化程度、对外开放水平以及数字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数字金融功能和作用的发挥;(3)城市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提高对受融资约束较强的非国有新创企业和更依赖技术创新的高新技术新创企业成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国有新创企业和非高新技术新创企业成长没有显著影响,反映出融资约束是新创企业成长的主要障碍之一,而技术创新是新创企业提升成长能力的主要路径之一。相比现有文献,本文探讨了数字金融发展对新创企业成长的影响,为数字金融发展促进新创企业成长及其链式作用机制和异质性提供了经验证据,拓展和深化了关于数字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研究以及企业成长的影响因素研究。本文研究表明,数字金融发展存在“长尾效应”,有助于解决企业早期融资中的“最初一公里”堵点问题。因此,各地应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化和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积极效应;金融机构要关注各类企业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地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新创企业应充分利用数字金融发展带来的便利与机会,强化技术创新,进而实现高质量持续成长。

    • 数字金融发展有助于降低家庭储蓄率吗?

      2022, 32(6):37-52.

      摘要 (444) HTML (0) PDF 1.17 M (520) 评论 (0) 收藏

      摘要:目前,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的家庭储蓄率偏高,不利于内需增长。数字金融的出现和发展为降低家庭储蓄率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但现有文献对数字金融发展影响家庭储蓄率的机制研究不足,相关经验证据也较为缺乏。本文认为,数字金融的发展通过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门槛为家庭承担风险和应对不确定性提供了更多途径和便利,有助于缓解家庭流动性约束,进而降低家庭储蓄率,且这种效应对于流动性约束较强的家庭(如收入和社会资本较少、预防性储蓄动机较高的家庭)更为显著。采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2013年、2015年、2017年数据和2012年、2014年、2016年城市层面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分析发现:城市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提高对家庭储蓄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数字金融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的效应显著,而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的影响不显著;城市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提高会降低家庭面临流动性约束的概率,而面临流动性约束的家庭有较高的储蓄率,因而数字金融发展可以通过缓解流动性约束的路径降低家庭储蓄率;城市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提高对家庭储蓄率的负向影响具有显著的家庭异质性,对有预防性储蓄动机家庭、收入较低家庭、社会资本较少家庭的边际影响更大,而对储蓄率很低家庭(储蓄率最低的20%样本家庭)的影响不显著。相比现有文献,本文主要做了如下拓展和改进:一是探讨数字金融发展对家庭储蓄率的影响,拓展了数字金融的经济效应和家庭储蓄率的影响因素研究,并为中国储蓄率呈现下降趋势提供了一种解释;二是采用多期家庭储蓄数据和城市层面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进行实证检验,为数字金融发展的家庭储蓄率降低效应及其缓解流动性约束路径和家庭异质性提供了经验证据。本文研究表明,发展数字金融能够有效降低家庭储蓄率,释放家庭消费潜力,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应积极推动数字金融发展,进一步提高数字金融的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多渠道降低家庭预防性储蓄动机,有效缓解收入较低、社会资本较少家庭的流动性约束,促进弱势群体的消费增长。

    • >技术进步与创新驱动发展
    • 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区域协同创新效应研究

      2022, 32(6):53-63.

      摘要 (327) HTML (0) PDF 1.19 M (379) 评论 (0) 收藏

      摘要: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构建区域协同的国家创新体系。现有研究表明,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政策的实施有效提升了试点城市的创新水平并带动了其他城市的创新发展,但其是否促进了区域协同创新有待进一步研究且缺乏经验证据。本文认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会促使试点城市的创新环境改善、创新要素聚集和创新能力提升,从而推动创新创业活动的增加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由此产生的合作创新需求增长以及合作创新环境改善会进一步促进试点城市与其他城市之间的创新合作,进而有利于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且试点城市的合作创新能力越强、合作创新环境越好则这种区域协同创新促进效应越强。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采用2003—2019年276个地级市的数据,用人均合作专利数来刻画城市间合作创新水平,进而运用双重差分法分析试点政策对城市合作创新的影响,结果发现: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政策的实施对试点城市与其他城市之间的合作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该结论在经过删除省会城市样本、PSM-DID检验、试点时间滞后处理、控制其他试点政策影响、安慰剂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表明试点政策有效促进了区域协同创新;试点政策的实施显著促进了试点城市的创新创业活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表明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可以通过加快试点城市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来促进区域协同创新;试点政策的区域协同创新促进效应在东部地区比中部和西部地区更为显著,表明提高合作创新能力和改善合作创新环境有利于该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相比已有文献,本文从区域协同创新视角拓展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政策效应分析,并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对区域协同创新的促进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从创新创业活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两个方面进行的作用机制分析以及地区异质性考察则有利于试点政策的完善和区域协同创新的推进。本文研究表明,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在加快试点城市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区域协同创新。因此,应继续大力推进和推广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构建布局合理的创新型城市网络,并强化创新合作和创新驱动,进而推动形成区域协同的高水平国家创新体系。

    • >现代化经济体系与新发展格局
    • 省域经济双循环的结构演变及其增长效应——基于IRIOT-MRIO表的双元四循环分解

      2022, 32(6):64-81.

      摘要 (345) HTML (0) PDF 1.52 M (415) 评论 (0) 收藏

      摘要:作为国家的一个地区,省域的经济循环存在省域内、国家和全球三层地理边界,仅进行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的分解不能很好地反映其与国内其他省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因而有必要对省域经济循环进行更细致的结构分解,然而现有文献对此缺乏研究。本文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基础上,根据是否有其他省域参与循环引入单省域多省域双循环,进而对省域经济进行双元四循环的结构分解:单省域参与的国内循环为省内循环,多省域参与的国内循环为省际循环,单省域参与的国际循环为简单国际循环,多省域参与的国际循环为复杂国际循环。基于此,通过构建MRIO-IRIOT表测算出2012、2015、2017年30个样本省域16个行业4种经济循环的产出,用各经济循环的强度(产出占比)来刻画循环结构,并对省域不同行业的循环强度按产值进行加权平均得到各省域各经济循环强度,结果显示:样本期间各省域经济的循环结构存在显著差异,并具有不同的演变趋势;总体上看,循环强度从高到低依次为省内循环、省际循环、复杂国际循环、简单国际循环,呈现出“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循环为辅”的发展格局,并具有“国内循环增强、国际循环减弱”的发展态势。进一步考察行业层面的4种经济循环强度变化对行业总产出增长的影响,分析发现:2012年后,4种经济循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从大到小依次为省际循环、复杂国际循环、省内循环、简单国际循环,表明循环结构沿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方向演进,并具有“多省域循环增强、单省域循环减弱,省际循环增强、简单国际循环减弱”的优化趋势;省际循环与复杂国际循环相互强化的效应显著,因而加强地区间的经济联系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有效路径之一。相比已有文献,本文对省域经济的双元四循环分解拓展和深化了双循环结构的量化分析,从动态角度研究循环结构变化对产出增长的影响有助于深入认识不同循环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对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相互作用的检验则有利于探求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有效路径。本文研究表明,“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省际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实现也需要加强地区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因此,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地区联动的国内循环质量提升促进国际循环结构升级,进而构建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新发展格局。

    •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宽松货币政策更能促进企业实体投资还是金融资产投资?

      2022, 32(6):82-96.

      摘要 (406) HTML (0) PDF 1.15 M (497) 评论 (0) 收藏

      摘要:实体经济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能否推动实体经济健康繁荣是衡量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关键点。现有研究发现,宽松货币政策不仅促进了企业实体投资,也促进了企业金融资产投资,但究竟更能促进哪类投资还缺乏深入研究和经验证据,不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本文认为:货币政策宽松带来的资金供给增长有利于企业实体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的增加,货币政策趋于宽松是在整体经济持续低迷情况下常用的逆周期调节手段,此时实物资产价格往往处于低估状态,而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往往较大,因而,总体上宽松货币政策更能促进企业的实体投资。但是,由于货币政策本身对企业投资偏好的影响不大,投资不足的企业往往对实体投资保持谨慎,可能更多地利用资金增量进行金融资产配置,而偏好实体投资的过度投资企业则可能继续增加实体投资,进而加剧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行为。以2008年—2020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联立方程模型的分析发现,货币政策宽松程度提高会产生如下企业投资效应:(1)总体上看,同时促进企业的两类投资且对实体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大;(2)促进投资不足企业的两类投资且对金融资产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大,对过度投资企业的实体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分别具有促进和抑制作用;(3)促进国有企业的实体投资,促进非国有企业的两类投资且对金融资产投资的促进更为显著,对国有企业实体投资的促进作用比对非国有企业实体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大;(4)促进东部地区企业的两类投资且对金融资产投资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促进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实体投资,对中西部地区企业实体投资的促进作用比对东部地区企业实体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大。相比现有文献,本文主要进行了如下拓展和深化:一是将企业的实体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纳入同一分析框架,以拓展货币政策的企业投资效应研究以及企业投资行为研究;二是采用联立方程模型优化关于企业投资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方法,并为货币政策会促使企业“脱实向虚”还是“脱虚向实”提供了经验证据;三是针对不同企业的异质性分析有助于精准有力地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虽然从总体上看宽松货币政策有助于企业“脱虚向实”,但也可能加剧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行为,不利于经济结构的改善和效率的提升。因此,宽松货币政策要慎用。当前,我国依然应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注重对不同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精准有力的差异化调节,同时要加强预期管理和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的配合,推动企业有效率地“脱虚向实”。

    • >城乡融合发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论国家治理的“有效”与“长效机制”

      2022, 32(6):97-110.

      摘要 (360) HTML (0) PDF 1.44 M (492) 评论 (0) 收藏

      摘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三农”领域的战略重点和核心议题。然而现有文献对“有效”或“有效性”本源的理论内涵研究不足,导致对是否“有效”的评判标准模糊,难以科学评价衔接的“有效性”。本文认为:从短期视角(完成各项治理的自然周期)来看,国家治理“有效”最终表现为在“合法性”与“有效性”耦合推进下实现乃至超越预期的治理目标和效果。具体来讲,在治理路径上需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合力推进,在治理行为上需要“统一行动”与“先行带动”协同互促,进而通过“正向累进”与“负向改进”双重递增来持续提高治理功效,以达成治理“有效”。从长期视角(低阶治理向高阶治理演进)来看,低阶治理“有效”完成后,会在治理“合法性”升级的推动下进入高阶治理,并对治理“有效性”提出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国家治理“有效”的“长效机制”即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治理韧性不断强化的基础上,通过“进阶演进”与“突变提升”不断实现从低阶治理向高阶治理的持续进化。脱贫攻坚“有效”完成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等宏观背景下的治理“合法性”和“有效性”升级,必然促成从脱贫攻坚的低阶治理向乡村振兴的高阶治理进化,因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乡村治理进阶过渡阶段的核心任务。在具体的乡村治理实践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有效”,需要进一步完善“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畅通“自下而上”的反馈渠道,双向合力实现治理路径“有效”;需要科学统筹“统一行动”,充分激励“先行带动”,双管齐下实现治理行为“有效”;需要持续强化“正向累进”效应,积极发挥“负向改进”作用,双重递增实现治理功效“有效”;同时,要善于将脱贫攻坚的“有效”经验和模式经过改进升级后应用于乡村振兴实践中,积极妥善地应对各种突发负面冲击,顺利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进阶演进”,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文尝试基于国家治理理论对“有效”及“有效性”的本源内涵进行解析,进而提出实现国家治理“有效”的治理路径、治理行为、治理功效和“长效机制”,为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及“长效机制”分析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路径启示和政策参考。

    • 农地确权、土地流转与农户最大地块利用效率

      2022, 32(6):111-122.

      摘要 (333) HTML (0) PDF 1.15 M (416) 评论 (0) 收藏

      摘要:小农户家庭经营仍是当前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而且一户经营多块土地的现象较为普遍;农地确权可以通过影响农户的投入决策和土地流转决策对农地利用效率产生影响,因而深入探讨农地确权对农户最大地块利用效率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现有文献对此缺乏研究。本文认为,影响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是农地确权作用于农地利用效率的主要路径之一,单从这条路径来看,农地确权不仅要促进土地流转,而且要使农地向高效率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集中、要改善农户的分散经营状态,才能显著提升农地利用效率。然而,在现实中可能存在多种因素对该路径形成阻碍,导致农地确权的政策效应未能充分显现。基于2019年在吉林、江苏、四川三省297个村庄抽样调查的1058份问卷,运用DEA-Tobit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的分析显示:相比未确权的农户,已确权农户最大地块利用的综合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较低,反映出当时样本村庄的农地确权还未有效促进农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甚至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相比未确权的农户,已确权农户在确权后的土地转入概率较高,但最大地块面积较小,而有土地转入的农户比没有土地转入的农户、最大地块面积较大的农户比最大地块面积较小的农户最大地块利用的综合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更高,表明在农地确权影响农地利用效率中土地转入具有遮掩效应、最大地块面积具有中介效应。可见,农地确权提高了已确权农户转入土地的概率,土地的转入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农地确权与农户最大地块利用的综合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之间的负相关性,但并没有加大最大地块的面积,由此带来的经营分散加剧可能正是已确权农户最大地块利用效率低于未确权农户的原因之一。相比已有文献,本文对农地确权影响农地利用效率的土地流转路径进行了深入探究,并针对农户最大地块利用效率进行了经验分析,深化了农地确权的政策效应研究,也细化了农地利用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本文研究表明,不但要继续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和持续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还应扫除阻碍农户土地流转的其他障碍,加强对农户土地流转的引导和农村土地整治,促使农地向高效率经营主体集中,并努力解决农户多地块分散经营的问题,进而更有效地促进农地利用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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