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国有企业始终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然而,囿于历史环境和制度非均衡,其与国家的利润分配制度反复试错。在此过程中,路径依赖与路径替代相伴相随,国家与国有企业也尚未形成稳定规范的分配模式,影响了财政收支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基于国有企业面广量大的事实和双元财政的要求,应以税利分流为基础重构国有资本财政收入制度,并建立国有企业利润上缴的宪政框架,维持新制度的相对均衡,即高效的路径替代;从社会福利的视角考虑,红利应重点投向教育和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实现国有企业和民生的正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