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非义务教育的高等学校,依照法律规定拥有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权利。非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本身就包含对政府、学校之间关系的调整,同时,学校内部也要营造一个有利于自主办学的制度环境,规范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积极应对教育的国际竞争,必须通过加快办学自主权的程序立法、突出政府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的参与与监督,强化学校的自我约束机制等政策措施。
刘幼昕,沈民,杨挺.对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分析--兼论非义务教育的办学规范政策[J].西部论坛,2002,(4):-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