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从阐析累积投票制度入手,指出该制度的功能在于平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分析了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表决制度的缺陷及其累积投票制度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实施该制度的法制环境和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作认为,我国《公司法》对累积投票制度立法应采强制主义态度。
张修祥.中国建立累积投票制度的法律分析[J].西部论坛,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