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从三个方面探讨婚姻法的秩序价值:第一,从人性、法的价值及社会改革三个角度论证研究婚姻法秩序价值的必要性;第二,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三方面谈秩序价值之表现;第三,婚姻法秩序价值的实现问题。
吴安新,汤伟丽.论婚姻法的秩序价值[J].西部论坛,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