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督法》即将出台,理论界对再监督又缺乏探讨,因此,章提出了没有监督权必然产生监督的腐败,并认为治理监督的腐败的有效形式是再监督,作第一次提出了监督的腐败和再监督等概念及内涵。
牟延林,刘绍伟.论监督的腐败及再监督的法律对策[J].西部论坛,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