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34(3):24-36.
摘要:我国的改革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其中,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市场化发展统一起来。因此,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采取分类分层改革的方式,以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为重点环节,因企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经历了改革准备、初步酝酿、试水调整、推广深化四个阶段,探索形成了四化管理、自愿转身、灵活市场化、部分市场化等典型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市场化选聘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契约化管理存在难点、差异化薪酬设计不合理、市场化退出机制不完善、监管及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重塑企业文化,增强市场观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治理体系,逐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经理人制度体系。
2023, 33(4):61-76.
摘要:《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延续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将国有企业议题单独成章的做法,并设置了较私营企业更严格的条款:重新定义国有企业以增强规制的针对性(重点针对中央一级政府所有或控制的、从事商业活动的大型国有企业),扩张非歧视原则(不仅包含最惠国待遇,还包含国民待遇)以强化国有企业的义务,将商业考虑原则作为国有企业的一项独立义务,扩大国有企业补贴规则的适用范围、明确国有企业作为补贴主体的适格性,设定更全面更高标准的国有企业透明度义务。CPTPP国有企业规则及其背后的竞争中立原则与国有企业改革具有目标一致性,但由于过去的国有企业改革较少考虑国际市场的制约因素,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未能实现良好衔接,申请加入CPTPP则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快制度型开放提供了双重契机。应优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减少政府对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干预,清理不合理的补贴政策,促进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制接轨;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谈判,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转型争取更多的空间和时间,并推动国际经贸规则朝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2021, 31(4):18-33.DOI: 10.3969/j.issn.1674-8131.2021.04.002
摘要:跨国并购可以使企业更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优势,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有效地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相互促进。跨国并购的成败不仅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关,也受到国际关系的影响,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互联互通有利于企业跨国并购的成功;不同类型的并购企业或并购目标企业在不同区域的跨国并购可能有不同的成功率,且互联互通对并购成功率的提升效应也具有异质性。以2009—2019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跨国并购事件为样本,基于五通指数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经贸融通、民心相通4个方面衡量两国间的互联互通水平,实证分析表明:中国与东道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经贸融通、民心相通水平的提高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成功率具有正向影响,其中设施联通和经贸融通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中国国有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跨国并购的成功率比非国有企业的成功率低,并购企业的国有身份会弱化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对并购成功率的提升作用、强化设施联通和经贸融通对并购成功率的提升作用;并购目标企业属于敏感行业的并购成功率低于不属于敏感行业的并购成功率,属于敏感行业会弱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经贸融通、民心相通对并购成功率的提升作用,且这种弱化效应对国有并购企业更为显著;在东南亚和西亚地区,中国与东道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经贸融通、民心相通水平提高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成功率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应不断深化推进与世界各国的“五通”建设,通过国家间的互联互通改善企业对外经贸合作的宏观条件和市场环境;对外经贸合作要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以利益共同体的发展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积极塑造国有企业“真正市场主体”形象;重视互联互通状况对企业跨国并购的影响,合理选择适宜的东道国和目标企业。
2020, 30(2):34-44.
摘要:“市场失灵”只能为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有限的国有经济提供理论依据,“生产社会化”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替代私有制的生产力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要求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同发展要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更要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的实践必须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目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国有资本和企业与民营资本和企业的资源配置协同,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产品供给协同,通过优化市场环境实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产业发展协同,进而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的比较优势,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质量。
2020, 30(5):113-124.
摘要:由于国企高管的经营业绩难以被准确度量,加上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高管的超额薪酬成为国企代理问题的一种典型表现,于是政府将高管薪酬管制作为应急措施来降低代理成本,缓解国企代理问题。采用双重差分法对2011—2018年A股上市公司的分析表明:第二次限薪令在有效限制国企高管薪酬水平的同时,没有对高管在职消费产生显著影响,有效降低了国企代理成本;但第二次限薪令也降低了薪酬激励效应,导致国企高管努力程度降低,由此造成的利益损失又成为新的代理成本。国企薪酬制度改革面临激励与管制的两难选择,应在国企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国企的高管采取不同的激励机制:对公益类及特殊行业的国企增强高管政治晋升激励,对竞争行业(营利性)国企则应在推向市场的同时放松薪酬管制,从而有效降低代理成本,解决国企代理问题。
2019, 29(4):29-38.
摘要:改革开放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党的文件中已有20多年的酝酿和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级政府积极采取行动推动这个改革。然而,在企业层面,交易属性和交易成本决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难以大规模快速推进;在国家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私有化,而是要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赢同进”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公有制经济。新时代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当是渐进式的、稳健的,而不是运动式的,更不是激进的私有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应是多样化的,要积极探索真正体现初心的、适宜的改革模式。
2018, 28(3):107-115.
摘要:幸福感是一种综合性社会资本,会对经济主体的决策和行为产生积极影响。采用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地区幸福感对企业投资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地区幸福感水平越高则该地区企业的投资水平越高;与民营企业相比,地区幸福感对国有企业投资的促进作用更明显;地区幸福感对民营企业投资的正向影响随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减弱,但这一负向调节作用在国有企业中并不明显。因此,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提高居民的幸福感水平,进而有效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 28(6):111-121.
摘要:“营改增”改革的目标在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进而最大化企业价值。基于微观企业数据的双重差分检验表明,“营改增”显著提升了企业价值,且税改后增值税税率越低则企业价值提升越显著;治理环境会影响“营改增”的政策效应,金字塔控制层级越少、两权分离度越小、所处地区市场化水平越高的企业价值提升越显著;非国有企业的税收政策敏感性强于国有企业,“营改增”的企业价值提升效应及治理环境的调节作用仅在非国有企业中显著,而在国有企业中不显著。为强化税收政策的企业价值提升效应,政府应深化增值税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各地区要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以优化宏观治理环境,企业也要不断完善自身内部治理结构。
2017, 27(4):66-73.
摘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上海市国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调研表明,当前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从监管主体看,国资委定位不明确,监管组织体系层级多且权责关系不清晰;从监管对象看,国有企业微观运行中市场化与行政化的矛盾依然存在;从监管环境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依然存在,配套改革匹配度不足。因此,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上到下进行顶层设计、从下到上完善基础环境。上海市应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明确国资委的定位和权责关系;优化底层制度安排,化解国有企业微观运行中市场化与行政化的矛盾;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环境。
2016, 26(6):91-100.
摘要:基于混合寡占模型的分析表明,所有制经济多样化程度越高,混合市场的经济产出越高。采用中国255个地级以上城市2003—2013年的面板数据,以四种经济类型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的平方和构造所有制多样化指标,通过分位数回归分析实证检验多样化所有制结构以及不同所有制经济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长短期效应及其区域差异,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经济确实能够有效推动中国的城市经济增长,国有经济对城市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具有全国普遍性,但私营经济、港澳台经济以及外商经济对城市经济增长推动的区域差异性较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但目前混合市场的发展程度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应在合适的地区选择合适的产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