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22(3):20-27.
摘要:发展农村土地金融的三大必备条件是土地产权完整、权利交易自由和农民保障完善。农村“三权”抵押和“三三法”抵押物偿债机制的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所和“地票”交易制度的建立、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的多样化、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重庆初步具备了推行农村土地金融的条件。要逐渐建立“农民土地实物资产交易金融”和“农民土地权益资产交易金融”两类土地金融体系,制定农地金融扶持政策体系和农村非农地金融开发政策体系,培育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内部积累和运行机制,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以及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
2010, 20(3):8-16.
摘要:重庆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重庆特定区域农户的宅基地利用现状、宅基地产权状况以及农民宅基地抵押融资意愿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得出结论:大部分农民对宅基地具有强烈的财产意识,希望国家能够解除对宅基地流转的各种限制,以实现其最大化经济利益。因此,应赋予农民对宅基地使用权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进一步开展宅基地登记确权,明确宅基地的财产属性;逐步放开宅基地抵押的政策限制,并弱化宅基地抵押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