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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模式是反垄断法规制方式的理论依据。西方国家的垄断基本上是市场垄断,其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有一个从“结构主义”到“行为主义”转变的过程。目前,我国的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宜采取“结构主义”并侧重于打破行政性市场壁垒。但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反垄断法的规制方式也会从“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 |
关键词: 西方国家 反垄断法 规制方式 启示 |
DOI: |
分类号:D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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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Way of Antimonopoly Law of Western Countries and Enlightenment to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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